黃勇傳因為處理個人財務借貸事宜而請假,未能在球隊要求的練球日報到。統一獅因此以嚴重違反公司內部紀律為由,按照規定將他開除,但仍發給了他離隊同意書,成為自由球員。
黃勇傳合約讓渡 23日前無球隊接手即成自由球員
統一獅球隊在解約球員黃勇傳後,已向聯盟申請合約讓渡。根據中職規定,若在讓渡期間無其他球隊接手,黃勇傳將無條件被釋出,成為自由球員,可與任何球團洽談合約;若有球隊接手,則不得更改其合約內容。
中華職棒聯盟今天公告,統一獅在5月15日下午提交了黃勇傳的合約讓渡申請,並按照規定於5月16日公告。其他球團若欲申請接手此選手的合約,需在5月23日下午5點前完成。根據中職「選手合約讓渡辦法」,球團需以書面或經認可的電子傳送方式,在每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日下午5時前通知聯盟。下午5時以後接到的通知將視為隔日生效。
若球團以「無條件釋出選手」為由提出讓渡申請,則不得撤銷該申請。若以「一般性釋出選手」為由提出讓渡申請,則球團可在讓渡申請效期到達1小時前,透過書面或認可的電子傳送方式向聯盟撤銷申請。